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教育系统冬春季涉及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通知》文件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防消结合、以防为主”,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格校园用电、用火、用气的安全管理。
1. 后保处牵头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日常巡查,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各二级单位负责对归口管理场所开展安全检查。
2. 请学生工作部牵头对学生寝室开展安全检查,严查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室内动火等行为;教务处牵头对教学场所、实验实训室(含危化品室)开展检查,排除火灾隐患。
3. 请教务处、科技处加强对校内实验实训室危化品使用的现场管理和监督检查,牵头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工作。
严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严禁在建筑内的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消防设施设备非警勿动,严禁电瓶车入楼入室停放和充电。
(二)后保处、经纬公司加强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督查整改,杜绝食品安全事故。
(三)后保处牵头重点检查校内的电梯等特种设备,突出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日常巡查、维护保养等方面的情况,列出检查目录和清单,细化各环节检查重点,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工程学院、中国酒业学院参照上述检查要求对教学试验实训电梯设备、举升设备和实验实训压力容器(含洗车场内的设备)等开展检查,做好隐患排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请基建国资处全面加强学校在建工程(含维修加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落实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及时排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定期开展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压实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及时修剪人车通行区域、遮挡监控探头和路灯的树枝绿植;会同施工单位加强工人管理,如用电用火用水等。
(五)请基建国资处(校区内边坡、山坡、建筑楼栋和施工区等)、后保处(校区内河段等)牵头对校内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进行实地排查,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期间,每月26日前填写《教育系统冬春季涉及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3 ),本表每月底将上报省教育厅,4月初将报送工作总结。
(六)请各二级学院持续加强对学生开展各类安全教育,上好“放假前最后一课”和“开学第一课”,如预防传染病、防止一氧化碳中毒、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交通(节假日出行安全)、治安、集体活动、拥挤踩踏等事故的安全教育。要在寒假前广泛开展一次对学生的安全警示教育;督促学生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
(七)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校内外学生心理健康关注,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学生、重点关注学生、校外实习学生等。
(八)在党政办、宣传部的统筹协调下,各二级单位要加强舆情风险防控和处置能力,及时化解涉师涉生信访问题。
(九)在岗履职尽责,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
请各二级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请于2023年1月15日前将《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隐患清单》(附件4)纸质(盖章)和电子档各一份反馈后勤保卫处。涉及牵头工作的,除报送本部门自查信息以外,还请同报牵头工作信息。
附件:
1.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2. 关于开展冬春季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3. 《教育系统冬春季涉及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汇总统计表》
4. 《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隐患清单》
后勤保卫处(安办)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