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经纬集团公司、施工单位:
【泸州气象】泸州市气象台2023年5月31日13时13分发布高温短时临近天气预报:预计今天午后我市各区县大部分地方最高气温将升至36℃以上,局部超过38℃,请注意防暑降温。
【泸州气象】泸州市气象台2023年5月31日16时20分发布强对流短时临近天气预报:目前我市叙永县、古蔺县境内有回波发展东移,预计今天夜间我市大部分地方将出现雷电、短时强降水、阵性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请注意防范。
为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和正常生活秩序,预防和控制高温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各二级单位、施工单位要针对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的特点及形势,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高温高压作业岗位、交通运输以及高空、露天施工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防护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1.防压力容器类事故。夏季气温高,气瓶中高压气体在烈日的照射下温度上升,体积膨胀,容易发生气瓶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带来次生事故(如火灾)。必须保证压力容器在夏季作业中的安全使用和存放。
2.防用电类事故。夏季是用电高峰期,也是触电事故多发期。要加强用电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源;认真做好机器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工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3.防设备使用类事故。对塔吊、升降机械等大型机具和脚手架的搭拆,应纳入重点管理,拆装人员严格遵守拆装方案和技术交底,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对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要定时检查,保证工况良好。材料、用品应注意防晒,仓库材料堆放要整齐,保证通风良好,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
4.防消防类事故。天干物燥,火灾隐患增多,必须落实各项防火制度,消防设施配备齐全,严格控制明火作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电瓶车入楼入室和电瓶车电池违规充电。同时对易燃易爆品加强储存和使用管理。
5.防危化品类事故。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以及燃气、天然气等易燃、易爆气体使用场所,要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水、防潮、防火、防爆、防雷等措施。高温时段尽量避免运输危险化学品,防止因车辆自燃引起爆炸、泄漏等事故。
6.防施工类事故。夏季是建筑施工旺季,又是主汛期,基建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强化临时用电设备、脚手架、深基坑、临边防护的安全管理,防范触电、坍塌和坠落事故的发生。
7.防雷电灾害。夏季雷雨天气增多,要提前部署、检查、落实好防汛、防雷工作;加强师生员工对雷雨天注意事项的安全教育,提高大家防雷击安全防范意识。雷雨时尽量不要外出,不要在高大的建筑物和大树下躲雨,尽可能关闭电源和门窗。
8.防无证上岗。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督查持证上岗,杜绝违章作业的发生,起重机械操作严格遵守“十不准”、“十不吊”的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落实到每个人。
9.防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现场要求规范佩戴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绳。
二、加强夏季作业劳动保护。各二级单位、施工单位要为现场的师生和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条件。要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切实改善一线职工的劳动条件,防止发生高温中暑事件,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做好用水用电保障工作。各二级单位、施工单位要加强巡查,及时了解、掌握水电供应情况。一旦发现问题,要迅速向学校后勤保卫处、基建国资处反映,以便组织相应的处理、抢修,确保高温期间水电供应。
四、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各二级单位、施工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查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指示标识、应急照明及灭火器材是否完好,电器设备用电是否安全符合要求,及时排查安排隐患,有效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后勤保卫处(安办)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