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火灾事故,提请同学们自觉遵守以下事项:

一、严格遵守六严禁要求

1. 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或使用燃气燃油炉和酒精炉等,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焚烧物品,不在室内蒸煮食物,不在室内使用木炭、无烟煤取暖,以防一氧化碳中毒;

2. 严禁在宿舍及楼道等处私拉电线、私接灯头和插座;

3. 严禁在床上使用台灯、充电器等连接交流电源的用品;

4. 严禁将管制刀具(器械)、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公寓)和存放,不养宠物和有毒有害植物;

5. 严禁攀爬和翻越阳台、栏杆、墙、门、窗,损坏设施设备按规处罚和按实赔偿;

6. 严禁损坏、违规挪用宿舍楼内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损坏设施设备按规处罚和按实赔偿。

二、严禁在宿舍使用变压器(违者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报案处置)。

三、做到人走断电,离开宿舍时要关闭电脑等电器、切断手机电池充电等,做到防火;关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做到防盗。

四、如遇到火险及时报相关部门处理,可拨打电话至火警(119)或消防值班室(0830-****119)或学校总值班室(0830-*****63,地址:东华校区综合楼一楼)。

严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严禁在建筑内的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严禁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消防设施,严禁电瓶车及电瓶车快拆电池入楼入室充电。

四、请学生工作部牵头各二级学院进一步加强学生群体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教育,促进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观念,同时加大对学生宿舍等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隐患的查处力度(台账记录、按规处置),坚决杜绝和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温馨提示

出现电火灾注意事项

1、起火初期,建议将电器插头从插座拔下或者去切断总电源,用干棉被捂住电器或者用灭火器灭火,切不可在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用水扑救(即使切断了电源,也不建议用水)

2、起火中期,建议迅速切断总电源,在感觉无法控制火灾时迅速撤到安全地点,拨打119

3、起火后期,建议迅速撤离火场,拨打119110,切记生命第一。

4、在整过过程中只要有可能,一定要用湿毛巾或湿布捂住口鼻,切不可用湿手拔插座,当烟雾较重时要尽量下蹲,顺墙根撤离。

 

后勤保卫处(安办)

202395

 


 

©版权归 后勤保卫处 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