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校内商户:

师生曾出于爱心关注校园流浪猫犬,这份温暖是校园人文情怀的体现。但随着校园流浪猫犬数量逐渐增多,其带来的安全隐患、环境影响也日益凸显:此前已发生流浪动物惊吓、抓伤师生事件,部分区域因动物排泄物影响校园卫生,且流浪动物生存环境复杂,可能携带狂犬病、寄生虫等病原体,对师生健康构成潜在威胁。同时,校园作为全体师生共同生活学习的公共空间,需优先保障每一位成员的安全与秩序,这需要我们将善意转化为更科学、更负责任的行动。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动物防疫法》《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特发出以下倡议与提示,盼与大家携手,以理性爱宠、科学管理、共护安全为目标,平衡善意与责任:

一、倡议:让善意更科学,让责任更明确

(一)倡议不携带宠物入校、不在校园饲养宠物

根据泸州市文明城市创建及校园环境要求,校园教学区、办公区、学生公寓、食堂、运动场等区域为宠物限入区。希望养宠教职工、商户遵守文明豢养原则:不将宠物带入校园,校外养宠需按规定办理防疫手续、出门牵绳;也请师生理解,校园并非流浪动物的理想栖息场所,随意在校园饲养或收留流浪动物,反而可能加剧安全风险。

(二)倡议停止校园内流浪猫犬喂食

投喂源于善意,但投喂也是校园流浪猫犬聚集的重要原因之一,且长期在校园聚集的流浪动物,会逐渐失去对人的警惕性,既容易因护食攻击他人,也会因固定活动区域影响教学、办公秩序。若发现流浪动物需帮助,建议联系校园警务服务中心(电话:0830-****110)转移校外救助,而非在校园内投喂。

(三)倡议理性看待校园流浪动物处置工作

学校始终秉持人道优先、安全为本的原则开展管理:此前已多次联系社会收容机构寻求专业帮助,后续也将持续对接,努力为流浪动物寻找更合适的安置途径;对校园内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如主动攻击人、携带疑似传染病症状)的流浪动物,安保人员将在确保自身安全、避免冲突的前提下,采取临时管控措施。

(四)倡议支持校外认领+专业救助模式

若有师生希望帮助校园流浪动物,欢迎通过校外认领的方式将流浪动物带离校园为其提供居所。同时,学校也将积极对接动物救助组织,为未被认领的流浪动物争取更妥善的校外安置渠道。

二、提示:牢记安全底线,知晓应急方式

保持安全距离,不主动接触:流浪猫犬在饥饿、受伤、哺乳期时性情极易焦躁,可能主动攻击人。请师生在校园内遇到流浪动物时,不要逗弄、喂食或抚摸,保持至少5米以上距离,避免发生抓伤、咬伤。

若被抓伤咬伤,立即规范处置:一旦不慎被流浪动物抓伤、咬伤,需第一时间用肥皂水冲洗伤口至少15分钟,并用碘伏消毒,随后前往泸州市疾控中心(或就近医院)接种狂犬疫苗,同时联系医务室登记情况(电话:0830-****795188****9512)。

不干预管理工作,理性对待安全问题:若发现流浪动物存在安全隐患(如主动追咬师生),可联系安保人员处置,切勿自行驱赶或干预。(校园警务服务中心电话:0830-****110

校园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安全与和谐需要每一个人的守护。我们既尊重对生命的善意,更需坚守全体师生安全优先的底线。盼全体师生、商户理解并支持校园流浪动物管理工作,让我们以理性为基、以责任为要,共同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

 

         后勤保卫处(安办)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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