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考试部门关于招生考试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强化对学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学校2025年单独招生及考试考务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特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及时公布信息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部署要求,强化招生考试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上级要求学校如专业计划有调整的,必须事先向社会公布,凡向社会公布的,不再另设条件,不封闭信息暗箱操作。

二、加强试题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及我省相关规定,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制度,加强对试卷流转环节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加强内部管理和源头管理,建立完善保密工作规程,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和杜绝试题失密、泄密的发生,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严格挑选试题管理人员,人员一经确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找人替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考试前透露考题。

三、加强考场管理

单独招生考试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场实行全监控、全封闭、全屏蔽管理单独招生考试的考务人员、监考人员均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进行纪律教育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要求,划定考点考区,设置警戒标识,规范编排考场。严把考场入场关,严格核验考生身份,严防代考、替考。严禁考务人员、监考人员与考生串通作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好证件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保持考场秩序,严肃监考,禁止在考场内吸烟和携带通信工具等行为。

、严肃录取纪律

严格按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不得违规操作,不得乱打听,不得瞎猜测、乱议论非录取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录取现场。

、严肃廉洁纪律

严禁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非法招生活动。严禁索取或接受考生或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宴请或娱乐活动等。严禁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各级领导和单独招生工作人员,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插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干扰招考工作的正常进行。

学校纪委欢迎实名举报,对经查实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学校纪委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举报监督电话:0830-3150495

举报电子邮箱:lzyjjjcc@163.com

通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区长桥路2号纪检监察处

 

                                                                            中共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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