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些违规旅游去不得
01“公权游”
不得接受与有业务往来的企业或个人,或者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下属单位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
02“借壳游”
不得借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招商参展、职工疗养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出国(境)旅游。
03“夹私游”
不得借公务差旅之机到风景名胜区等公款旅游,也不得带上亲属、邀上朋友一起游玩,费用从公款列支。
04“顺带游”
不得借公务之机改变行程,延长时间参观旅游,有的擅自变更行程、绕道绕远借公务之机游山玩水。
纪检监察处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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