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自行车停放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自行车停放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进行管理。

第三条 自行车停放位设固定停车位(棚)。固定停车棚位于:城南生活区家属楼后边,固定停车位位于:篮球场靠墙处。

第四条 自行车停放位划定停车线。自行车车主或使用人不得将自行车搬进楼内占用公共通道或锁在栏杆上,须自觉配合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停车线内并整齐划一。下雨天,自行做好防水侵蚀安排。

第五条 对未按指定位置和停车线停放的,保安员或物业与公寓管理服务部管理员有权和义务对乱停放自行车行为进行制止、规劝、罚款,自行车车主或使用人应予以理解和积极配合,服从指挥。

第六条 由于车位有限,自行车停放时应尽可能靠拢。

第七条 自行车停放时,切记上锁,做好安全防范。保安员或其它物业与公寓管理服务部人员将加强自行车安全巡视管理,同时需全体师生增强安全协防意识,发现偷盗行为,立即制止和报告就近保安员。

第八条 本规定由物业与公寓管理服务部执行,保卫处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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